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05

(二)加强土壤污染环境监管. 4.明确环境监管重点.重点监测污染因子是: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镍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其他有特殊环境影响的特征污染因子.重点监管工业企业是: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药、机械制造、新材料、铅酸电池、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等.重点监管区域是:生产食用作物区域和各类工业开发区等区域.(区农林水务局牵头调查农用地,区市政园林办牵头调查林地,区环保局牵头监管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国土瑶海分局、区经济促进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5.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依法查处.改善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全区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一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区环保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规划瑶海分局、区市政园林办等参与)

(三)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 6.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安全利用类(轻度和中度污染)、严格管控类(重度污染)三个类别.按照合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类清单,划定结果报区政府审定.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区农林水务局牵头,国土瑶海分局、区环保局等参与) 7.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保护类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生产食用作物的区域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施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区农林水务局牵头,国土瑶海分局、区环保局等参与)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区环保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促进局、国土瑶海分局参与) 8.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农产品超标情况和国家关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区域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或因地制宜采取经济、有效、可行的土壤修复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耕地污染情况进行复核.对农民、农民合作社进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通过采取安全利用相关技术,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基本实现安全利用.(区农林水务局牵头,国土瑶海分局等参与) 9.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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