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9-09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95号 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埕东联合站改造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埕东联合站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7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对埕东联合站的原油脱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整站外集输管网总长度约4.15km,新建2台Φ4000*18406三相分离器,新建3台2300kW加热炉,新建5套加药装置,新建2套制氮装置,新建2座2000m3高效聚结气浮罐、2座1000 m3外输缓冲罐等,项目总投资5751.81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760.24万元.2013年6月20日东营市环保局对《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埕东联合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东环建审[2013]5013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2014 年11月建设完成.东营恒利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8日至9日进行现场监测及调查工作,市环保局于2015年4月15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联合站将分离出的采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输到埕

一、埕三和埕四注水站,进行回注;

合理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

与东营瑞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定了危废处理协议;

制定了环境风险预案,有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

三、胜利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埕东联合站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表明,在验收监测期间:

(一)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周界外两天内所测得最大浓度值为0.9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硫化氢排放周界外两天内所测得最大浓度值为0.056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T 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新建加热炉中7号、8号、9号全部燃用天然气,7号为备用,其功率、型号跟8号加热炉一致,因生产现状限制,只对

8、9号加热炉进行了验收监测. 8号、9号加热炉烟尘测得最大浓度值分别为9.7 mg/m

3、9.7 mg/m3,均满足《山东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1中工业炉窑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8号加热炉SO

2、NOX测得最大浓度值分别为96.3 mg/m

3、83.2 mg/m3均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新建企业工业炉窑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9号加热炉SO

2、NOX测得最大浓度值分别为97.2 mg/m

3、108.6 mg/m3均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新建企业工业炉窑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1.1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加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8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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