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5
附件 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 (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 年11月20日 为加快江南新区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建设泉州城市次中心及生态休闲度假区的江南新区.

鲤城区政府决定组织实施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了积极稳妥推进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被征收人的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整体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 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5〕13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意见和实施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5〕1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 第三条 公开监督制度 征收工作实行 六公开、二监督 :

(一)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征收补偿方案公开;

(二)征收安置工作程序公开;

(三)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公开;

(四)被征收人搬迁验收时间、选房顺序公开;

(五)选房时安置房屋的座落、户型、层次、面积公开;

(六)征收补偿情况公开;

(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组织实施机构

(一)房屋征收部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征收实施单位 按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浮桥街道办事处、常泰街道办事处、金龙街道办事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征收补偿对象及补偿方式

(一)征收范围及签约期限 征收范围:位于鲤城区江南新区北部,东至站前大道、北至江滨南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江南大道(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签订协议及搬迁期限以鲤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征收补偿对象 本征收范围(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三)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 安置地点:

(一)期房:在片区改造范围内采用PPP模式新建A、B两片安置房.安置房A位于规划路一与规划路六交叉口的西南侧,安置房B位于规划路一与规划路五交叉口的东北侧.

(二)现房:本项目同时提供鲤城区江南高新园区新塘安置小区4号楼剩余用房,供被征收人选择.具体安置房源以被征收人腾空当日鲤城房地产公司提供房源为准.

(四)性质、用途认定依据 以《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或规划、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五)面积测算依据及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 面积测量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房地产测绘技术规范计算. 1.对本方案中所列价格无异议、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的,其被征收房屋除按国家现行的房地产测量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外,有下列情况的可优惠计算征收面积: (1)平屋外墙至滴水线的水平投影面积部分,可按50%计算征收面积. (2)平屋的天井按50%计算征收面积. (3)围墙上的大门雨披按50%计算征收面积. (4)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的建筑,其楼底高度在2.2米以上,阁楼层高在1.6米以上的部分按50%计算征收面积(层高在1.6米以下的部分按附属物给予补偿). (5)通往屋顶的风楼,层高超过2.2米的,按100%计算征收面积(层高低于2.2米的,按附属物给予补偿). (6)房屋顶层合法建筑面积为底层合法建筑面积1/3以内的(含),不计入总层数. 2.对本方案中所列价格有异议、未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期限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的,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房地产测量规范计算,不再适用上述计算面积的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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