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05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各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后实施.

(二)落实阶段(7月至12月).一是开展推广宣传,举办系列推广宣传活动,对大宗用户和居民用户大力宣传和介绍产品,演算节能效果;

二是确定推广具体对象,企业与推广对象签订供货协议;

三是上门实施安装,统计并核实安装数量;

四是申请补贴资金,推广企业根据实际推广数量,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五是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销售汇总表、供货协议等材料审核确认后盖章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做好售后服务,推广企业切实履行承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三)总结阶段(2010年1月).各市对推广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审核后,将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今年推广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共同组织,省节能协会协助做好日常工作.建立推广工作月度报送制度,各市、各推广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将推广进展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同时抄送省节能协会.省将加强协调,及时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召开推广协调会.各市和推广企业均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推广任务.

(二)加大推广宣传力度. 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作为节能宣传的重点内容,开展节能产品销售网点宣传,充分利用高效照明产品企业、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企业销售终端网点遍布全省的特点,以省内家电大卖场、高效照明产品现场推广会为载体进行宣传,围绕 节能攻坚 全民行动 主题,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通过更多渠道,更丰富的形式,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作用,加强沟通,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作为机关节能、家庭节能的重要措施,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照明行业协会以及钢铁、石油化工、电力、造纸、纺织、印染、电镀、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等协会加强对行业企业的宣传,协助组织企业及居民集中更换使用高效照明产品.

(四)落实财政资金补贴和推广工作经费的使用. 各地财政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工作,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国家安排一定的费用用于推广工作,将主要用于组织推广活动经费、项目补贴、示范工程、扶贫特困等项目支持.各市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五)表彰推广工作先进 建立推广工作进展情况月度通报制度,表扬先进,促进落后地区、企业加快推广进度.对推广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省节能先进表彰范畴,优先推荐为省节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提请省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六)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推广任务落实,确保补贴到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组织力量对推广情况进行调查,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对供货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将上报国家,建议取消企业的供货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 2010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联系方式表 2. 2010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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