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5 |
四、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 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至指定地点并保证项目全部完成能正常使用.
五、验收标准和质保期
1、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质保期:质保期最低为两年(质保期内每半年至少提供1次厂家维保服务).
3、提供生产厂家响应的售后服务方案.
4、操作及维修培训:由工程师进行机器的操作、校准和维修的培训, 直至采购方熟练掌握机器的操作、校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供应商初次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重大偏离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其它: 1)质量要求: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
保证设备不存在因材质、设计、制造等问题所引起的缺陷,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无偿予以更换或纠正. 2)技术服务要求: 3)设备交付后必须免费派员安装调试并指导使用;
4)提供设备主要的技术性能参数(列出清单);
5)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技术白皮书);
6)提供保修期限;
7)厂方应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今后使用中的技术指导;
注: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3、注:以上加 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