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4

一、检测目标物的确定 方法起草研制单位应根据在实际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对拟测定目标物的特性、来源以及风险危害有充分的认识. 药品补充检验方法一般为定性检查,不得检出掺杂掺假的目标物;

在考虑到可能存在原料污染、目标物风险可控等特殊情况下,可设定为限量检查;

当需要评估样品中添加物的风险程度、危害性或毒性时,则需测定含量或在方法草案中设定含量测定项.

二、样品要求 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包括阳性样品和阴性样品)按照起草确证方法进行检测分析.为科学反映分析方法的重现性,应注意提供的重现性研究样品的一致性,避免样品在传递过程中的变化而影响重现性. 特定方法应根据监督检验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代表性阳性样品和阴性样品;

通用方法一般应至少检测10批代表性阳性样品和10批代表性阴性样品.

三、标准物质要求 鉴于药品补充检验方法主要用于检测药品中掺假的非药品成分,以及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的实效性,药品补充检验方法所需标准物质不局限于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或计量院所供应的标准物质,可适当扩大范围,对于来源明确,资料信息完整的标准试剂、标准参比物等阳性对照物都可涵盖. 药品补充检验方法起草单位在申报方法的同时应提供所用标准物质(或阳性对照物)的完整资料,包括来源、标化、赋值等信息.由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标准物质专家审核资料,判断所用标准物质(或阳性对照物)的适用性.

四、分析方法选择 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应选择专属性强、重现性好、灵敏度高、快速简便、适合基层使用的方法.如药品检验常规使用的显微鉴别法、理化检查法、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毛细管电泳法等检测方法.同时,应根据检测目标物的特性,建立有效的验证方法.如HPLC-MS/MS或GC-MS/MS对样品中目标物的验证方法.一般常规方法列入补充检验方法草案,HPLC-MS/MS或GC-MS/MS方法作为实验室检测验证方法,必要时使用 (生物制品可采用相关的生物分析方法,如免疫印迹法、酶联免疫吸附法及生物活性鉴别法等),相关的方法操作和技术指标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通则.尽量避免使用毒性、腐蚀性较大的试剂和特殊试剂,选择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技术方案.

五、方法学参数 方法起草单位应按照方法的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进行全面的方法学验证,保证方法对被测目标物的适用性和样品的质量可控性.

六、样品检测 应至少测定3批样品,在重复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在相应的精密度接受范围内. 对于通用方法,需要对同一品种不同来源、不同规格、不同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检验,以获得较大范围的样本检测结果,为方法的批准提供数据支持.

七、检验结果

(一)检测结果的表述 定性检查:检出掺杂掺假目标物, 检出XXX ;

未检出时, 未检出(检测限为xx.xmg/g) . 限量检查: (1)检出掺杂掺假目标物,并高于限量值, 检出,高于限量值 ;

(2)可检出,但低于限量值, 检出,低于限量值 ;

(3)未检出, 未检出(检测限为xx.xmg/g) . 含量测定: 检出XXX,含量为xx.x mg/制剂单位(或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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