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4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1、天平(0.、1g);

2、分析天平(0.、1mg);

3、干燥箱;

4、灭菌锅;

5、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6、微生物培养箱;

7、产品标准出厂检验项目要求的其他检验设备.

七、检验项目 定型包装餐食制品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 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定型包装餐食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菌落总数 √ √ √

4 大肠菌群 √ √ √

5 金黄色葡萄球菌 √ √ *

6 沙门氏菌 √ √ *

7 副溶血性弧菌 √ √ * 含有水产品或水产品调味品的菜肴

8 大肠埃希氏菌 √ √ * 即食果蔬制品(含酱腌菜类)

9 标签 √ √

10 产品标准规定的其他出厂检验项目 √ √ √

11 产品标准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 √ * 注:检验项目的标准依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取证产品的品种,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100个销售包装,随机抽样至少20个销售包装并满足产品标准的检验要求.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1、本产品不允许分装.

2、定型包装餐食制品生产企业及其制品应符合监管部门其他相关规定要求. 附件2 酵母深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酵母深加工产品是以酵母为原料,经酶解、分离或不分离、浓缩、干燥或不干燥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包括酵母自溶物、酵母抽提物、酵母浸出物、酵母蛋白胨、酵母细胞壁、酵母核酸、酵母葡聚糖等,按形态可分为膏状和粉状. 酵母自溶物是指以酵母为原料,经酶解、浓缩或干燥等工艺制得的未经分离的全细胞成分产品. 酵母抽提物是指以酵母为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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