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04
2018年秋季乐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为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我市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宗旨,以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 办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幸福美好乐昌 为工作目标,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我市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所有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阳光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下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 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乡镇初中采取小学免试直升.

三、招生要求

(一)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我市继续实行公办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教基一厅〔2016〕1号文已明确指出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的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与中小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沟通,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不得拒绝接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核定班额、按计划录取原则. 严格认真落实《韶关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有关班额的规定(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严控跨片区招生. 各校要梳理针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合理的特殊政策,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四、小学招生划片认定依据 按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口、寄住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具体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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