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4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报价须包含完成该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高温补贴、岗位津贴、非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一切费用,合同期间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洗涤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要求承包人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在中标一个月内正式运作,提供衣物洗涤服务.(不满足该洗涤服务期限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按实际洗涤数量每月结算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出具当月的全部收货签收单和正规发票.发包人在下个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结清上个月的全部费用. 报价方式:本项目按实际洗涤数量结算.发包人每月需洗涤的衣物不分大小件约70000件,投标人报价时应报三年的总价及不分大小件的每件价格(暂按每月70000件计算,每月结算则按实际洗涤数量结算). 投标保证金要求 (1)金额: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 (2)提交主体:必须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不接受投标人以员工个人名义及其他个人提交). (3)提交方式: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 (4)提交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并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提交. (5)保证金专用帐号:户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三环路支行);

帐号(10071258169001000300006).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一次性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5条. B 技术要求 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期限

1 阳春市中医院被服洗涤项目 3年

二、技术要求:

1、放送交接地址:各临床医技科室,每天收送一次;

2、分类分机洗涤(按工衣和值班被服、感染内科、儿科、产科、手术室、外科、骨科、一般被服等至少八大类);

3、凡有血迹、油污、分泌物、粪便等异物的被服,首先要进行去污浸泡消毒处理,然后再进行洗涤;

4、高温消毒洗涤(普通衣物达到70-80℃;

感染科衣物达到90-100℃)保持15分钟;

5、工衣被套经机器烘干、熨烫平整后折叠;

病衣、包布经机器烘干后折叠;

胶单消毒擦洗晾晒后折叠;

6、缝补达到平整、美观、不影响正常使用,缝补衣物必须在3天内完成;

7、保证接收污物和送净数量准确率≥97%;

8、停电、停水、停汽、机器设备故障等应急预案;

9、企业的洁、污分流流程要合理;

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被服损坏或遗失须按原价赔偿;

11、对投标方的要求: ①、须在春城范围内选择医院方认可的地点作为洗衣房分厂,厂房及晒场面积必须在600平方米以上;

②、具备每天清洗2500件衣物以上的能力;

③、对清洗干净的衣物要及时送回医院,以保证医院临床收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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