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4

大榄涌参照地表水Ⅲ类水质目标进行评价. B、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高要市金渡镇规划的工业用地,根据《肇庆市环境规划纲要(2007-2020)》(肇庆市人民政府,2008.6)可知,项目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SO

2、NO

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 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氯化氢、硫酸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C、声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区域(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发展用地 范围,属于 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3 类标准;

周边村庄执行2类标准. D、底泥和土壤 目前,我国尚未颁布河流底泥环境质量标准,本评价在此参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对土壤质量的分类办法,河流底泥环境质量分别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二级标准.另外,本项目厂址所在地的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F、地下水环境 根据2009年8月正式发布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划定为 西江肇庆高要地下水水源涵养区 ,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类型为裂隙水.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G、生态环境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本项目位于广东中部山地丘陵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水土保持生态区. H、其他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2002年1月) (3)评价工作等级 A、环境空气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结合项目的污染源分析结果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最远距离D10%,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断进行分级.经初步分析,无组织面源排放的盐酸雾最大落地小时浓度为0.0131mg/Nm3,占评价标准0.05mg/Nm3的26.16%,超出环境质量浓度排放限值的10%,二车间盐酸雾无组织排放的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494m,在厂界范围外.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B、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水质复杂程度、受纳水体的规模以及水质功能的要求确定. 考虑到总三期工程建成后整个厂生产废水的排放量为2901.1 m3/d、生活污水为63.6m3/d(其中,本项目生产废水的排放量为688.3m3/d、生活污水为16.8 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属非持久性污染物和持久性污染物,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在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建成运作之前,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两者执行严者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中心排渠,再进入到大榄涌,最终汇入西江.中心排渠、大榄涌为小型河流,大榄涌水质目标执行Ⅲ类标准,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二级进行. C、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根据项目特点和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D、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使用到的有毒有害等风险特性物质(主要包括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液碱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2004)的有关规定和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液碱等均为一般毒性危险物质,盐酸储罐属于重大危险源,项目位于工业用地内,不属环境敏感地区,所以根据以上判定标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E、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华锋电子公司现有厂址内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本评价对项目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作三级简要分析. F、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特征及项目特点,按照Ⅰ类项目地下水评级等级划分原则,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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