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农林大马〔2015〕2号 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和落实 人才强院 战略,提高学院综合竞争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学科队伍建设,提升我院办学实力,以人才优先发展支撑引领我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从海内外引进,能促进学院事业发展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后)、985或211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等高层次人员.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要围绕学院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坚持 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德才并重、注重实绩 的方针,坚持 统筹兼顾、确保急需、面向未来 的原则,坚持 国内引进与国外引进、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 相结合的方式,健全 按需引进、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重在使用、合同管理 的选用机制. 第四条 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须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章 引进人才的条件和范围 第五条 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与责任感强,善于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第六条 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1.第一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两院外籍院士;

国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2.第二类人才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 千人计划 入选人员,或 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福建省高等学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重点实验室第一负责人,或国家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海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②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7篇及以上. 3.第三类人才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或国家 青年千人计划 入选人员,或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入选人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教育部 高校青年教师奖 获得者,或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人员,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第一负责人;

②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

③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4.第四类人才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人员,或 闽江学者 特聘教授;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5.第五类人才 (1)A类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出站的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在读期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学科相关论文被CSSCI全文收录不少于4篇且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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