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04
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 用户使用手册 (特殊账户开户外部用户业务处理介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一、特殊账户开户业务申报 申请机构按现有业务规则要求进行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申请材料的预审.

预审通过的,登录PROP"在线平业务受理系统"填写账户开户信息,上传必要的开户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提交开户申请.具体方式如下: 用户点击主界面右上方[PROP功能模块]-->[在线业务受理系统],再点击左边菜单[特殊账户开户]-->[特殊账户业务申报],进入开户申报界面.

2、在"申请方信息栏目"填写申请方的全称、简称、类型、中国结算总部配发的结算参与人编码及经办人联系信息等要素.

3、在"客户信息"中选择本次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所属的类型(自然人、产品或机构)、户名(客户名称)及其他各类信息,即对应《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中"身份信息"栏目相关要素.

4、在"服务信息申报"中填写是否直接开通网络服务,如选择"是",则要求同步录入网络服务初始密码.

5、在"证券账户开立申报"中:选择本次申请开立的具体账户类型填写开户数量(有一码通账户号码,一并录入相应一码通账户号码).例如申请开立1个沪市A股账户和1个深市A股账户,则在"沪市A股账户(个)、深市A股账户(个)"中分别填写数字1.

6、在"基本信息"中,根据已选择的客户类型(自然人、产品或机构),录入本次申请所开账户的的相关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栏目(当为"自然人"时): (2)基本信息栏目(当为"产品"时): (3)基本信息栏目(当为"机构"时):

7、在"其他申报信息",录入本次申请所开账户"特有"的其他应申报信息.若不涉及,则可不必填写.

8、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单个附件不得大于100M(如Tes.rar).

9、提交申请:用户在发起页面点击[发起]按钮,如果上述申报信息校验不合法,则提示表单校验不通过;

如校验通过,提示申报业务成功.成功申报的记录在首页在办任务中展示.

10、暂存功能:若不立即提交申请,用户可点击[暂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暂存业务成功.进去首页,该业务在待办任务中展示.用户可于后续点击"修改"链接或双击该记录,展示该业务详细信息,修改相关申报信息后,按[提交]按钮提交申请.如用户点击[放弃办理] 按钮,则提示撤销该笔业务成功.

11、申报指令的修改或放弃:如果业务尚未被我公司业务人员领取,此时用户可修改或放弃该笔申报.一旦被我公司业务人员领取,则不可再对该业务进行修改和放弃.修改或放弃的方法为:点击"修改"链接或双击该记录,进入该笔业务的节点流程记录信息. 点击发起环节连接,或双击业务办理流程的历史信息,可查看该信息的详情.随后选择提交或放弃办理.

二、查询特殊账户开户处理信息 业务成功提交后,进入审核处理.用户可进去首页,在"在办任务"、"已办/终止任务"中展示处理情况.

1、在办业务展示如下图所示:

2、已办结业务或因审核未通过被终止业务展示如下图所示:

3、用户可双击进入"节点流程记录"查看该业务的详情 因审核未通过,业务将被终止.在"处理意见"栏将看到相关意见.用户点击证券账户开户审核环节,则展示该业务的详情和该环节的审核状态和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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