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7-04
泰州市海陵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泰海法宣办〔2019〕2号 区法宣办 区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 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 区各中小学校: 为了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带法回家和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材料之三十八》印发给你们.

望各学校按照泰海法宣〔2007〕6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带法回家和送法进社区活动. 附件:带法回家和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材料之三十八 泰州市海陵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2019年1月10日 附件 全民学法普法用法 共创平安海陵之梦 带法回家和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材料之三十八 学校 班级 姓名 上名校、找工作、落户口,巨款换来梦一场 案例回顾:一天,郑女士在一个旅游团的微信群中看到一条微信,谁家的孩子有上名校的需求,可以找她办理.郑女士一直想让孩子上市重点小学,便主动加了发布这条信息的王某.王某称可以办理,费用是8万元.为了取得郑女士的信任,便让其准备户口本、身份证、二寸证件照还有疫苗接种本等材料,并声称会在规定时间内把注册信息发给她,如果规定时间内不能收到注册信息就全额退款.之后,王某把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的照片发给了郑女士让郑女士放心. 过了几天,王某跟郑女士说办事的人要休假了,要马上把费用转给她,越快越好.于是郑女士二话没说通过手机银行先后给王某转了8万元,转完钱之后,郑女士问王某这件事有多大把握,王某称在约定日期之前肯定能办完.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孩子上学的事还没落实,王某又声称可以办理应届毕业生落户北京、进机关单位,入职后可以直接福利分房.一听这些郑女士想到自己的表妹今年正好大学毕业,想给表妹找个好工作.于是,郑女士又给王某转了5万多元钱,作为表妹落户北京和找工作的费用. 之后,郑女士不断催促王某尽快办理孩子入学和表妹工作的事情,但王某都会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直到这一次,王某主动联系了郑女士并通过微信给他推荐了一个叫"梅姐"的人,称梅姐是市教委给孩子办入学的人,让郑女士直接加她给她打2千块钱表示表示.可是,当郑女士加她微信时发现,这个"梅姐"的微信注册号竟是王某的手机号!更在之后的交谈中多次向郑女士要钱,可托付的事情一件没办成.起了疑心的郑女士这才觉得自己被骗了. 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案例分析: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司法提醒:重视孩子的教育、重视亲人的前途都无可厚非,但通过"花钱、找关系"等非正常途径得来的学习机会并不可取,无论升学入学还是工作落户口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没有人能突破政策规定"操作"录取,家长望子成龙之心虽可理解,但切不可"病急乱投医",最终造成钱财损失. 请家长、亲友、居民阅签: 泰州市海陵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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