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4
廊坊市财政局 关于成立财政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委员会的通知 廊财法[2011]4号LFS--2011--04001 各县(市、区)财政局,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廊坊市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廊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有关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财政行政处罚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与公正,预防错案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廊坊市财政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现将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和案件审理委员会的职责通知如下: 主任:李春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刘树发(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俊峰(市财政局调研员) 成员:姚振辉(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预算科科长) 王永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薛志勇(市财政监督稽查局副局长) 朱雅东(市财政局条法科科长) 王玉岭(市财政局人教科科长) 王琦(市财政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宗德(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财政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理以下内容: 负责审核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负责审核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是否确凿;

负责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负责审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

负责审理被处罚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负责做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廊坊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处罚 案件审理 通知 抄报:省财政厅 廊坊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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