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宁安监办[2016]13号)

四、关于考试、发证工作.设区的市级安监局组织的考试,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由设区的市级安监局颁发. 新增,区上下放.

2 2 市农牧局 市农牧局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生猪、牛羊和家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生猪、牛羊和家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猪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记录、票据以及其他资料;

(四)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2011年自治区政府令第44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农牧、工商、卫生、税务、价格、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规范性文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20号)

一、职能转变

(二)划入的职责 1.将市商务局承担的畜禽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入.

五、其他事项

(二)市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由市商务局管理调整至市农牧局管理,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新增,生猪、牛羊和家禽的屠宰与肉品质量安全息息相关,此项行政监督检查未保留,给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不便.

3 3 市农牧局 市农牧局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农药的监督检查 农药的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修改) 第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新增,一是近年来因农药引起的投诉案件日益增多,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