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04
绥宁县水务局2018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我局2018年的绩效评估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绩效评估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绥办发[2018]4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

(一)业务建设(基础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

落实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工作报告(基础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1)《中共绥宁县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中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涉及我局的工作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2)《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中未纳入单项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的项目,涉及我局的(31)完成红岩禾家冲、武阳桐木塘等38口病险山塘的治理;

(32)完成蓼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曲溪河、莳竹水二期、南溪河二期治理工程,启动平溪河治理项目申报;

(33)抓好高效节能水灌溉建设项目;

(61)建好洛口山集中供水工程,新建、提质改造农村供水工程21处,确保全县所有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93)实施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县推进项目,重点抓好40个饮用水源区的保护,促进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集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等五项工作均已按时完成. 2.落实单位重点业务工作(基础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完成县、市绩效办完成考核任务.(附内容:(1)无因暴雨洪水造成人员死亡;

无遇设计标准内暴雨洪水发生小型水库溃决;

无资水干流无蓄洪垸堤防溃决;

无设计标准内暴雨洪水发生大型或中型水库溃决资水干流堤防溃决.(2)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57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3.争先创优(加分) (1)获得2017年度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加0.3分. (2)获得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加0.3分. (3)获得2017年度全市水利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加0.3分. (4)获得2017年度全市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先进单位加0.3分. (5)获得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加0.2分. (6)获得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加0.2分. (7)获得2017年度优秀驻村帮扶工作队加0.2分. (8)获得201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加0.2分. (9)获得2017年度绥宁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加0.2分. (10)获得2018年档案工作年检年审优秀单位加0.2分. 4.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反向扣分,自评不扣分) 2018年省、市水利建设指挥部下达我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考核指标是巩固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57万人.为实现这一指标值,根据《绥宁县2018年重点民生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计划新建供水工程31处,项目总投资3967.8万元,受益人口4.3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57万人). 5. 全面小康(反向扣分,自评不扣分)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部署和指标责任及《绥宁县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绥办发[2018]47号),狠抓所涉及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指标建设工作,这项指标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照实基础,截止12月5日,新增农村自来水人口205428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完成值93.7%,实现程度为10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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