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04

该 三地 与主体地块一并申请纳入标图建库范围的,主体地块需符合有关入库要求. 4.上盖物占地比例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供应法律文书等载明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或建筑密度须明确规定上盖物占地比例下限),且不属于经认定的闲置土地及空地,可不受上盖物基底面积占入库单元地块面积30%比例的限制. 5.上盖物基底面积占入库地块面积比例不足30%的,经原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可按照2009年12月31日前上盖物占地面积和30%比例返算确定可纳入标图建库的用地面积,并依据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入库用地具体范围.

三、审核要求 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负责集中申报本辖区内拟新增、核减和调整入库的 三旧 改造地块,通过 管理系统 录入相关地块的基本信息,并上传申请文件、图形数据文件及矢量数据等相关资料.我局将委托相关技术单位根据各区上报的入库申请进行逐宗或批次技术审核,并形成审核报告,经审批流程批复入库.最终审批结果通过 管理系统 进行发布.对于属于特殊情况申报的地块,各区应独立组卷并按要求进行项目特别说明和论证,经 佛山市'

三旧'

改造标图建库联审会议 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 三旧 改造标图建库范围.

四、其它要求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 三旧 改造地块动态调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落实专人负责.涉及增补入库的地块,各区必须进行实地核查,并对地块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涉及拟删减的地块,各区需举证说明删减原因,确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可以进行删减,但已按 三旧 改造完善用地手续,享受 三旧 改造相关政策优惠,或已计入往年改造成效的地块均不得删减.

(二)由于今年是动态调整审核事权下放及执行新入库标准的第一年,为避免造成申报拥堵现象,影响审查办理效率,各区应合理计划动态调整项目的申报时间,对近期无明确改造意向的项目可待确定后再行上报.

(三)对在地块标图建库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为加强 三旧 改造信息公开,我局将各区已批复入库改造地块的图斑编号、用地面积、坐落位置等相关信息定期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附件:1. 佛山市 三旧 改造标图建库联审会议制度 2. 佛山市 三旧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制作及成 果提交要求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018年7月20日 (联系人:周晓敏,联系

电话:8228 1597,139

0280 6548;

冯梦贤,联系

电话:6683 6804,156

2620 8900) 附件1 佛山市 三旧 改造标图建库联审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我市 三旧 改造标图建库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 三旧 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件精神,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决定建立佛山市 三旧 改造标图建库联审会议制度(以下简称 联审会议 ). 工作职能 根据《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成立局城市更新( 三旧 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佛国土规划通〔2017〕560号文)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按照省国土资源厅 三旧 改造政策和标图建库管理文件要求,由 联审会议 组织开展对拟纳入我市 三旧 改造标图建库特殊情况类型的申报地块进行是否同意入库的审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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