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04
城北财监字〔2018〕11号 城北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会计监督 检查工作总结 西宁市财政局: 根据西宁市财政局《西宁市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宁财监字z2018{111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局专项检查组于2018年3月-7月对区属10家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安排10家预算单位开展自查、对1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职业质量检查、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区财政中心工作,为促进财政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执行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和会计信心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此次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及时研究部署今年的检查重点,制定了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任务、范围、重点和内容等,对做好今年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了指导性意见,开展查前公示,确保检查效果.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此次检查,抽调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2个检查小组,结合 小金库 检查聘请中介机构人员充实检查队伍,从3月20日开始,按照《城北区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城北财字[2018]2号)要求,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检查程序,严格监督审查,依法依规执行检查任务.

(三)创新途经,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今年的会计监督检查面不少于同级预算单位的30%,根据我区各预算单位承担的工作性质不同,确定10家单位开展自查、10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抽取1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职业质量检查、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1、违反规定使用 两免一补 专项资金问题,经检查发现城北区山川学校2017年使用 两免一补 专项资金发放聘用人员工资7600元,已责令单位2018年度调整会计账目归还违规使用的资金.

2、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经查2017年度城北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利息收入10410.06元未及时上交国库,已出具检查决定收缴应上缴的财政收入.

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问题,经查2017年度城北区大堡子镇人民政府655882.8元采购项目未办理采购计划审批手续;

城北区委宣传部未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规定.已责令单位认真开展财经法规学习,规范采购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经查,城北区山川学校在 其他应付款 科目存在9779.05资金 3年以上元挂账,未及时清理,已要求单位及时核实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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