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4 |
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二、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确保国家为企业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6 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