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04

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提交相关工作经历的原始材料等.工作年限均截止2019年6月26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同步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进行答辩,部分岗位增加岗位技能测试(《招聘职位表》上有注明).答辩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评专业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答辩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增加岗位技能测试的岗位,答辩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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