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3
州府办发〔2016〕4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黔西南段)项目建设拆迁 安置补偿方案和征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望谟县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州国土资源局: 《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黔西南段)建设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和《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黔西南段)项目建设征地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黔西南段)项目 建设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黔西南段)项目 建设征地工作方案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附件1 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黔西南段) 项目建设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为确保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黔西南段)项目建设期间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24号令)、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惠水至罗甸段)拆迁工作方案》和《安龙至望谟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方案》及相关补偿标准,结合黔西南州实际,特制定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黔西南段)项目建设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属于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678 网)中的第六横――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贵州省高速公路网,构建贵州省南部横向运输大通道,构建区域水陆联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滇桂黔石漠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意义重大.本项目总规模92.716公里,全线为全封闭四车道高速公路,拟建项目建设工期4年,总投资129.7194亿元.

二、工作机构 州政府专门成立了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征地拆迁工作组、业务技术工作组、财务工作组.并要求望谟县尽快从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林业、建设(房产)等部门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的人员成立专门的拆迁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建设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户的房屋、地上附属物、建(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县拆迁办对项目沿线各各乡镇拆迁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帮助,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目标 根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四、工作准备

(一)编印项目建设相应的拆迁宣传资料,加强对房屋、建(构)筑物、地上附属物等拆迁的有关政策宣传,提前做好项目沿线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编印统一的拆迁工作表册等相关资料,统一拆迁工作表格和内容.

(三)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明确拆迁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使拆迁工作人员能熟练地掌握拆迁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增强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并确保拆迁工作进度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四)购置配备拆迁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等,确保内外业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