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3
防城港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

一、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防城港市商务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三)委托执法机关:防城港市流通执法支队(《委托书》详见附件1)

(四)执法人员名录: 序号 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部门 职务执法类别证件号码 证件颁发时间(年月)

1 唐光新 1965.

02 防城港市商务局 副局长 行政执法 桂H1200008 2012.12

2 黄学勤 1969.10 市场运行科科长 桂H2500003 2011.12

3 孙海涛 1962.12 主任科员 桂H1000006 2015.07

4 梁炳光 1959.12 副主任科员 桂H1100046 2015.07

5 蓝顺 1985.06 防城港市流通执法支队 负责人 委托执法 桂H1100048 2015.07

6 袁雪丹 1988.12 科员 桂H1300068 2013.12

二、执法依据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二)行政法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

(三)地方性法规依据:无.

(四)部门规章:《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9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 发改委 公安部 建设部 工商总局 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8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第17号)、《洗染业管理办法》(商务部 工商总局 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5号)、《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 工商总局令2004年第3号)

(五)地方政府规章:无.

(六)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广西商务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防城港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执法权限(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2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依据 备注

1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86项;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9号)明确自治区委托下放设区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承接自治区委托事项

2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审批事项

(一)经研究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中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事项委托各市商务局进行审批;

承接自治区委托事项

(二)行政处罚(共24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依据 备注

1 对典当行经营法律禁止业务的处罚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2 对典当行违规收当限制流通物和处理绝当物品的处罚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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