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7-03
芜安办〔2018〕62号 芜湖市政府安委办关于执行 安全生产 十不准 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安委会,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以及事故教训,总结梳理了17个作业场所的 十不准 要求,请各县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本区域、本行业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落实.

芜湖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安全生产 十不准

一、电焊气割 十不准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不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不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二、起重作业 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三、电气安全 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

四、高处作业 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五、施工安全 十不准 1.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施工. 3.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六、施工现场 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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