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03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购买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 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服务需求 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2017年度报告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该项目具体需求如下:

一、服务项目概况

(一)背景 我区实行 放管服 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大幅增长,据统计,2017年我区需公示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接近8.

5万户.需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年度报告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既可以年报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报,也可以通过纸质形式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通过纸质形式报送的,登记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报送年报的情况.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1家服务公司从事年度报告宣传、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外包服务,方便广大商事主体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二)服务区域和期限 服务区域:广州市南沙区 服务期限: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服务内容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服务项目策划和服务团队的组建、培训等相关工作. 2.提供年报宣传、咨询和填报指导服务需求(4月1日至7月15日) 2.1组织宣传队伍到各镇街的主要街道、商业集中区、集贸市场和写字楼等市场主体集中区域开展年报宣传工作,组织年报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等;

2.2客服人员通过电话通知、短信通知、上门告知等方式协助辖区监管所宣传年度报告工作信息,发放宣传资料;

2.3提供年报工作咨询服务,指导我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填报年度报告,协助个体户工商户录入年报资料(提供代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将以纸质形式提交年报的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将年报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二是回答有关年度报告咨询内容;

三是整理归档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纸质《年度报告书》. 2.4整理年报工作档案资料,总结相关工作情况. 3.提供档案资料整理服务(7月16日至12月31日) 按照我局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收集和整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资料、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资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资料和开展地址核查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等相关档案资料,并协助归档相关资料和统计相关工作数据.

(四)服务要求 1.本服务项目的合同总价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 2.由服务提供方负责服务所需宣传活动、客服咨询、填报指导和档案整理等内容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本项目费用中,不另外计算.服务部门由服务购买方统一调配.

(五)服务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内完成服务项目的策划、服务团队的组建、培训和全面接手年度报告系统的客服工作. 1.验收标准和方式 1.1代录服务完成后 15天内,服务购买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服务购买方向服务提供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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