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03 |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青岛市) 承办部门: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联系
电话:85916569,85916571,85916076,85916556
二、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除外) 承办部门: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联系
电话:85916569,85916571,85916076,85916556
三、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西海岸新区除外) 承办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电话:86166928 备注: 1.
承办部门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化,以承办部门通知为准. 2.根据《关于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自2019年2月1日起,西海岸新区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实行委托下放.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为受山东省住建厅委托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