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3
茂经信办z2017{82号 关于印发《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 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局信访部门(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本清单的牵头组织实施,并可根据相关科室职责和实际情况要求予以配合. 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26日 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法定途径 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

一、处理申诉求决类问题的法定途径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处理这类问题的法定途径主要有:

(一)仲裁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示例1:信访人与局属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有仲裁条款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示例2:信访人(如局机关、局属单位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和人事争议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条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依据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2号)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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