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03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投标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106招标室(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贤大道16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北京时间14:30

(七)开标时间:2017年7月4日北京时间14: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z2013{30号)文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实行分项目单次递交.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长江师范学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 17YZ015 的采购项目编号及分包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下午2:00或当天14:00.校内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截留部门或个人承担责任. 分项目单次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长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李渡分理处. 账号:2406080120010001028.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将保证金汇至长江师范学院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现场办理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登记. 3.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2.1投标保证金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长江师范学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退款书面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执行合同的约束,如违反合同要求没收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办理退款手续,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直接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部门:长江师范学院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邓老师、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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