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7-03

(2)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交市政部门填埋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运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污染措施可行. 7.1.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施工工地以外土地、植被的压占和破坏;

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应规范堆存,以减轻对周围土壤、植被的破坏.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树木和花草,并注意与城市规划和容貌协调. (2)对临时占地开挖土方实行分层堆放,全部表土都应分开堆放并标注清楚,至少地表0.3m 厚的土层应被视作表土.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地表植被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以便于今后开展环境绿化. (3)对施工临时占地,应在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绿化. 7.1.6 小结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随着施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具有暂时性的特点,施工活动结束影响逐渐消失,不会对区域产生长远的影响.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管理和措施并重的工作,施工单位若能强化管理,很多潜在的污染问题便不会出现;

对于出现的环境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消减其影响,使其降至最低.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委托时明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7.2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7.2.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油烟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气体. (1)锅炉废气 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器技术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量.采取以上措施后,锅炉废气的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的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本报告大气预测结果对废气排放源的预测结果可知,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属于无组织排放,日常加强管理,恶臭气体排放可得到有效控制,且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3)油烟 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大气污染均可达标排放,措施可行. 7.2.2 废水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和生活污水,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清涧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经城镇污水管网进入清涧县污水处理厂. 清涧县污水处理厂目前总处理规模为0.6万m3/d,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0.3万m3/d,二期处理规模为0.3万m3/d.污水处理厂现在处理规模已接近满负荷,没有富余处理量处理本项目产生污水.经清涧县人民政府主持拟扩建清涧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且确保在本项目生产运营之前能够验收运营,因此清涧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处理规模满足定本项目的排水要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 综上分析,本项目污水依托清涧县污水处理厂可行,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7.2.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总原则为 地上污染地上治,地下污染地下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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