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03

购机者是组织的,需出示购机发票、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法人代表身份证、本组织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法人代表不能自销自购申请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能以组织和法人代表个人名义同时申请补贴.不得以其他政策限制补贴对象申请补贴.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录入购机者申请信息,形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1).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再受理补贴申请.安装类、设施类和县域内首次申请补贴的机具,实行先核验、后受理的办理方式,要先逐台核验,待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受理补贴申请.

(三)核验公示.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在2个月内完成申请资料形式审查、核验补贴机具、公示补贴对象、整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等,并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按批次提交至县级财政部门(延伸至乡镇实施的县,3个月内完成上述事项).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核验补贴机具、兑付补贴资金. 受理申请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网络)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张贴公示拟补贴对象,公示期限由各地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系统按批次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见附件2-2),并汇总整理补贴资金结算纸质资料(包括身份证及发票复印件、申请表、明细表等). 若资料审核有疑问、公示有异议、抽查核验发现疑点或上级通知暂停的,根据调查结果终止办理补贴或顺延实施期限.

(四)资金兑付.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补贴资金结算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