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02
电子公文专用章 丰文明委发〔2017〕3号核收丰都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文明单位验收复查工作的 通知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中市驻丰单位、企事业单位及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加强我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丰都县文明单位(镇乡街、村社区)建设与管理办法》(丰委办〔2012〕111号)的规定,按照县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乡镇、街道)复查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复查时间 2017年11月20日――25日.

二、验收复查对象 2017年新申报的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和2015年(含2015年)以前命名的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乡镇、街道).

三、验收复查标准 按照《文明村、乡镇(街道)考核评审细则》和《文明单位(社区)考核评审细则》有关要求进行(附件

2、附件3).

四、验收复查分组及检查方式

(一)验收复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张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 副组长:秦廷华 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成员:熊欣县网信中心干部 检查单位(64个):见附件1 第二组 组长:孙建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郝思韵 十直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员:张志宇 县委宣传部干部 检查单位(66个):见附件1 第三组 组长:陈小军 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戴彦侠 名山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员:韩毓斌 县网信中心干部 检查单位(64个):见附件1 第四组 组长:王方安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蒋自富 县网信中心副主任 成员:向航昊 县五城同创办干部 检查单位(64个):见附件1 第五组 组长:李兴龙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余忠明 虎威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员:陈易县五城同创办干部 检查单位(65个):见附件1 第六组 组长:秦绍南 县交通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熊秋银 县委宣传部网络宣传管理科科长 成员:熊宇县网信中心干部 检查单位(66个):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现场抽问)、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将此次迎检过程作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新创文明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验收不合格的,将不予表彰命名;

复查不合格的文明单位(乡镇、街道)将取消相应荣誉称号,新创和复查不合格的单位(乡镇、街道)需间隔一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创建.

(二)做好自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对照考评细则,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严格标准.各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检查完成后形成《关于XX检查组复查验收情况的报告》,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文明办(党政大楼603室),同时报送电子档至

邮箱:260106256@QQ.com.

(四)注意事项.各二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村(社区)、乡镇(街道)学校、卫生院、派出所、农商行等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通知.2017年度新创全国单位和全国文明镇的检查验收时间将根据中央文明办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联系人:熊秋银

70605602 附件: 1.丰都县2017年度接受复查验收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名单 2.文明村、乡镇(街道)考核评审细则 3.文明单位(社区)考核评审细则 丰都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 丰都县2017年度接受复查验收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名单 第一组检查单位(64个) 新创: 县级最佳文明单位:丰都县楠木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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