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02
中共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鹰环党字〔2019〕36号 中共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2019年4月份扫黑除恶督导工作计划 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鹰潭市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鹰环党字〔2019〕2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现制定2019年4月份扫黑除恶督导工作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督导时间 2019年4月16日-20日 督导人员 第一组:陈亮泉、占涛金、史思涵、席宏伟 第二组:鄢建华、黄B、刘华辉、刘嘉琪、李佩 被督导部门及企业 第一组:余江生态环境局、高新生态环境局、管理科、总量科、固废中心 余江污水处理厂、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鹰潭龙岗金属表面处理中心(鹰潭炬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组:贵溪生态环境局、月湖生态环境局、污防科、监察支队 贵溪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贵溪市东升铜业有限公司、贵溪华晋铜业有限公司 督导安排

(一)市局督导组与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进行谈话,初步了解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二)市局督导组与被督导区(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相关成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进一步摸清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现状.

(三)市局督导组深入基层,针对随机抽查的企业进行个别谈话与问卷调查,多方位梳理了解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情况. 督导要求

(一)督导组对于督导过程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汇总,形成问题线索报告,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核查后,按照程序移交市扫黑办.

(二)被督导部门及企业应如实反馈扫黑除恶情况及涉黑涉恶线索,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扫黑除恶斗争行动安排. 中共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4月16日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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