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02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嘉府规〔2019〕1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 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房地征收中心拟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 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贯彻依法征收的精神,体现 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制定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三、征收计划 各街镇及相关单位对涉及房屋征收的项目,必须制定年度征收计划,由区房地征收中心在年初统筹后,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对区政府通过的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因特殊原因或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需经区房地征收中心统筹后报区政府同意.

四、责任分工

(一)项目牵头部门及建设主体负责办理前期手续、落实征收资金.

(二)项目所在街镇为推进房地征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三)区房地征收中心牵头办理征收手续,并统筹、协调、督查全区的房地征收工作.

(四)区房管局负责征收项目安置房源的统筹和落实工作.

(五)区企事业单位房屋征收补偿协调推进小组,协调区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房地征收工作.

五、权属调查 街镇应认真开展权属调查,充分排摸被征收人基本情况,建立 一户一档 ,包括:房地产权利状况、实际房屋状况、企业经营活动情况等;

涉及居住房屋的,需调查清楚家庭人员的户籍等相关情况. 对权属不明的,由区房地征收中心牵头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予以处理.

六、房地评估 承担房地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投票、抽签、摇号等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选定,具体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并由区房地征收中心加强对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管理.

七、征收方案 区房屋征收事务所会同相关街镇拟定征收方案草案,做到 一基地一方案 ,报区房地征收中心预审,并经区政府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对于协议补偿安置项目的补偿方案由项目所在街镇拟定,并报区房地征收中心备案. 征收方案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八、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由区房地征收部门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区政府审核.

九、征收服务 区房屋征收事务所受区房地征收部门委托,开展房屋征收补偿服务工作,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十、房屋补偿

(一)非居住房屋 1.补偿项目 (1)被征收房屋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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