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2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为其提供的待遇. 2. 根据专业对口、协商自愿的原则,乙方可通过甲方事先了解丙方的思想政治、学风道德、学术经历、科研水平等多方面情况,并可进行面试或当面沟通,对拟收"徒弟"具有筛选权.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要求指导和帮助丙方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培养目标.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甲乙双方对其在工作中的指导和帮助. 2.享有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为其提供的待遇. 3.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完成培养目标和工作任务,接受甲乙双方的管理和考核. 4.在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须署名甲方为第一单位. 5.在参与乙方的科研项目、学术活动期间,遵守乙方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培养期结束后丙方要继续为甲方服务五年以上. 第六条 考核 省教育厅对丙方进行年度考核(以丙方提供的年度工作进展情况为依据),满三年进行中期考核,协议期满进行期满考核.中期考核优秀者享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性支持,考核合格者继续执行"青年英才计划",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止"青年英才计划".考核情况抄告省科协.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除法律规定、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条件具备,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若需变更,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2.协议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而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或需要变更及终止本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丙各自承担. 3.违约条款:(由各高校自行制定)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五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同时报浙江省教育厅、省科协备案各一份. 2.甲乙丙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可举行导师带徒活动签约仪式或拜师仪式,确定师徒关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