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2

二、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分析 (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产品为水泥制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所使用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也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建设地位于宝鸡市千阳县草碧镇粮站院内,建设单位与千阳县草碧粮油购销管理站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书(见附件),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项目建设地地势平坦,交通、物流运输便利.根据现场勘查可知,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和特殊保护文物,项目200m范围内处存在村庄(北20m处,草碧村一组)及学校(西北100m处,草碧镇中心小学),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措施后,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敏感点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本项目从选址角度方面看是基本可行的. (3)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项具体见下表: 表1 项目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项 限制内容 项目特征 符合项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所在地属于租用宝鸡市千阳县草碧镇粮站院内,区域内无天然林及珍稀植被;

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无珍稀动物.根据《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项目建设不涉及《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项目建设符合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相关要求. 符合环保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区域大气、水、噪声环境质量较好.经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现状.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环保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原辅料为水泥、砂子,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所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均属清洁能源;

不使用矿产资源.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环保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允许类,工艺、设备不属于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 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符合环保要求 (4)地方环保政策符合性 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粉尘,查阅《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及《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宝政发〔2014〕24号,对项目粉尘防治措施做分析,具体如下表. 表2 粉尘防治措施分析 名目 内容 项目情况 分析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物料干法作业. 项目原料堆存于专门的封闭堆料仓内,地面硬化,四周设置围挡,生产区、堆料仓产生的粉尘均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及钢板瓦封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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