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02
学生〔2019〕3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

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宣传工作,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得到求职创业补贴. 2.2019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与往年有所不同,请认真研读文件,做好指导工作. (1)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在3月1-20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www.fjbys.gov.cn或http://rst.fjian.gov.cn/fjbys)进行注册和申请,学校、各设区市人社局在线完成初审和复核. (2)申请资格自动审核方式.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方式对省内生源毕业生申请资格进行自动审核.在福建省建档立卡学生系统中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3)省外生源毕业生和不在福建省建档立卡学生系统中但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省内生源毕业生须根据文件要求提前准备佐证材料(相关部门提供的同等效力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5),在规定申请期限内上传到公共服务网.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由校就业指导中心与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进行比对审核.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3.低保证明模板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模板 5.特困证明模板 学生处2019年1月7日 附件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19〕1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各有关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 为全面提升我省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便于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2019年起我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由线下经办改为网上办理,现就具体申请、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发放标准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发放标准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社文〔2018〕7号)要求执行.

二、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3月1日至20日)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http://rst.fujian.gov.cn/fjbys),进入 服务平台 进行 个人注册 ,根据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申请.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对省内生源毕业生申请资格进行自动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省内院校省外生源和公共服务网自动审核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申请时限内通过公共服务网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另上传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负责审核,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公章)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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