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02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书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单位现有以下设备 锅炉 数量: 台 压力容器 数量: 台 压力管道 数量: 米 电梯 数量: 台 起重机械 数量: 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数量: 台 将到(已到)检验周期,特向贵院申请定期检验,请支持! 届时我单位将会指定人员协调和配合检验工作.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注: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必要时可另附设备清单. 附表: 年度申请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数量清单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检验周期到期月份 检验周期到期设备数量 锅炉(台) 压力 容器(台) 压力 管道(米) 电梯(台) 起重 机械(台) 场(厂)车(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 制表:年月(本表为申请书附表,适用企业按年度一次性报检,由企业根据生产计划、规模和特种设备数量选择填写.)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