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2
绍兴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绍县教体普〔2013〕76号2013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实施方案 各普通高中,学区、镇(街)教育总支,初中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绍市教普字〔2007〕38号)精神,参照2013年绍兴市区体育中考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树立 健康第一 思想,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

进一步倡导 全民健身 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学校体育、关注学生健康的浓厚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依据及原则 依据市体育中考项目设置及评分标准,参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学校体育场地、设备设施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体育中考必须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试项目设置体现科学性、选择性、实效性原则,考试方法体现安全性、可操作性原则,考试标准应体现公平性、普及性原则.

三、考试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含往届毕业和外地毕业的考生)都应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分值及考试办法 体育平时成绩15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水平5分、运动技能素质20分,共计40分. 1.体育平时成绩.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按初

一、初

二、初三三学年评定,分值为每一学年各5分.评定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制定,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体育课出勤、表现40%+课间操出勤、表现20%+课外活动出勤、表现40%).学校评定学生分数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学校测试并按初三年级测试成绩计分,各校应在去年上报成绩的基础上允许学生重测,并确定最终成绩(县教体局将进行抽样督查).成绩达到优秀、良好得5分,及格得4分,不及格得3分.学校评定学生的成绩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 3.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每位学生测试两个项目,在必选和自选项目中各测一项.自选项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定,以鼓励学生掌握该项目运动技能为主要目标,测试按《2013年绍兴县体育中考项目测试的几项说明》(附件1)要求进行. 必选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教体局组织测试,根据实际测试成绩评分,并于当天公布学生成绩,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自选项目:引体向上(男)或艺术体操(女);

篮球运球上篮;

排球垫球;

足球颠球;

乒乓球对墙打;

武术;

健美操;

一分钟跳绳.由各校自行组织测定,教体局将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所给定的学生成绩也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

五、关于免考和补考的规定 1.免考: (1)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和学校证明,可免除体育考试.对患有心脏病及其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学生,学校应充分了解,并及时和家长沟通,建议学生免考或缓考.患病学生经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仍能坚持力所能及锻炼的,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可计满分(20分),运动技能素质成绩按60%计分(12分). (2)凡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测试中必选或自选项目中的同类项目,免测项目所在类成绩计满分(10分).市体育传统学校所列运动项目,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测试中的自选项目,免测成绩以10分计. 免考考生需在体育中考报名期间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免考审核程序如下: ①考生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免考申请表》(附件4),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