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7-02
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 同特〔2018〕030号 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制度 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制订本校招生管理制度.

一、招生原则 本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零拒绝入学,保障本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利.

二、招生对象

1、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区外户籍,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残疾儿童.为起始年级,编入一年级.

2、义务教育班(一至九年级):满6―15周岁中重度智力残疾少年儿童. (1)非起始年级转入转出,按程序办理学籍手续. (2)非起始年级未按年龄入学,提供免学、缓学证明可编入起始年级. (3)非起始年级未按年龄入学,未能提供免学、缓学证明的,按义务教育年龄对应的年龄编入相应的班级.

3、职业教育班:仅限本市智力残疾学生(学生必须具体一定操作能力,入学可进行烹饪、手工制作).

4、残疾儿童以智力残疾二级、三级为主.

5、对本区户籍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未能到校的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教育服务.

三、报名时间

1、长期对来访生源进行登记,每年8月中下旬指导入学.

2、就读时间:以每年8月31日为注册报名时间,部分入普通学校报名后,因残疾程度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就读,一般在特殊报表报出前办理就学手续.

四、招生办法:

(一)本区(同安区)户口生源请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残疾证(智力残疾二级、三级) 2.医院检测证明(智力检测材料) 3.户口簿(地址页+学生的户口页) 4.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 5.儿童预防接种证(打预防针) 6.入学体检表(本校提供样稿,到校后再领取)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残疾证(智力残疾二级、三级) 2.医院检测证明(智力检测材料) 3.户口簿(地址页+学生的户口页) 4.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 5.儿童预防接种证(打预防针) 6.入学体检表(本校提供样稿,到校后再领取) 7.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辖区内的暂住证明(暂住证附页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8.学生父(母)亲在同安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提供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 9.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10.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或计生审检证. 11. 在同安区购房的提供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提供材料齐全,报学校教务科登记后,报校务会讨论通过、区教育局批准后入学.】

五、招生联系电话

电话:0592-7135378 /18965836009 林老师 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09月01日 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09月02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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