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02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阎良分局文件 市环阎发〔2013〕12号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阎良分局 关于丽登印象商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西安丽登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丽登印象商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我局对该报告书进行认真审查后,批复如下: 项目概况 丽登印象商住小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西安市阎良区前进路东段北侧新华路街道办麻张村.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6.23公顷,总建筑面积210000O,建设总容积率为3.19,建设密度为23.78%,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栋16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楼和2栋商业及配套部分建筑(其中住宅面积195000O,主要是15栋16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楼;

商铺及配套建筑面积15000O,共两栋,一栋为建筑层数2层,另一栋为主体10层、裙楼2层;

设地下停车场).项目总投资为7.21亿元,可入住总户数1722户.建设周期五年. 项目建成后采用阎良区东部供热中心集中供热,严禁使用区域燃煤锅炉自主供暖.项目新增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原则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阎良区城东污水处理厂.

二、经审查,该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和要求,在切实做到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该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在拟选地址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通告》(市政告字〔2008〕5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72号)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确保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2)施工单位须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时间为早6:00至晚22:00),杜绝噪声扰民现象.禁止夜间施工,如工程有特殊工艺需要昼夜连续施工,则必须报我局同意并严格实施公示制度. (3)项目所在地东邻东部供热中心,易受其影响.要求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配套措施(如加装封闭式阳台、优化项目平面布局,加大绿化等)以减少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4)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应布置在商用楼地下设备间内,并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安装隔音门窗、设备间内墙面拉毛或用吸声材料处理;

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

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弹性吊架固定,以防刚性震动引起的噪声;

对有振动的设备采取防振支座和减震垫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必须对临道路、临街一侧住宅安装隔声建筑外窗,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当采取禁鸣和限速等措施,使小区周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 (5)地下停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分散设置,且应该设在绿化带或远离居民窗口及人员活动区的地方. (6)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厨房油烟集中排放通道(同时通道口必须加装有效的油烟治理设施)和化粪池,产生的生活废水必须经化粪池初步处理,且污水水质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7)认真落实垃圾分类收集等相关措施.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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