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9-09
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蚌埠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政〔201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蚌埠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015年4月8日 蚌埠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精神,结合巩固提升皖北医疗中心需要,现就全面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思路

(一)坚持政府主导,确保公益方向.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强化政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二)坚持软硬兼修,实现重点突破.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着力创新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以

363 框架为引领推进城市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医疗卫生体系空间布局.

(三)坚持内外结合,提升医疗水平.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强化重点学科建设,引导公立医院学科错位发展.引入市场机制,以京沪线城市为方向,以中央直属企业为重点,深化对外合作,大力引进优质资源,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四)坚持整体推进,增强协同效应.坚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市、县、乡、村四级协同,统筹推进医院运行、监督考核、人事薪酬、养老制度、人才集聚、社会办医等制度改革.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皖北医疗中心地位更加巩固.2020年基本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成国家级医改示范城市.

(一)降低医疗成本,患者负担逐步减轻.以药补医全面取消,医药价格全面理顺,药品、耗材、设备回归合理价值,合理用药用材机制较为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改善医疗服务,医疗水平显著提升.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逐步提高.

(三)激活医疗资源,医院运行更加顺畅.医务人员收入不减逐增,医院总收入合理有限增加,财政投入合理有效增加,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创新管理机制,医保体系更加健全.科学有效的医保支付制度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统一,管办分开的医保运行机制探索取得突破,相互衔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健全.

(五)集聚社会资本,多元就医需求基本满足.社会办医政策扶持体系更加完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公私合营、民营独资等多种办医形式融合发展,技术合作、资金合作、运营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并存互动,公共卫生、居民健康、基本医疗、高端诊疗等多层次服务满足多元化需要.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全面理顺医药服务价格.⑴2015年4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除外).⑵做好市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权承接工作,2015年4月1日前完成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⑶县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定价权下放至县级管理.⑷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部分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除外)、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控制在41.5%以下,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二级医院控制在36.9%左右,城市三甲医院控制在39.5%左右,精神类、传染类等专科可适当放宽.2017年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⑸提高诊疗、治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不同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差价,建立充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基本医保持续健康运行,群众就医负担不增加.(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⑴2015年4月30日前成立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各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公立医院编制和人员规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管、法定代表人聘任等重大事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⑵成立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负责市属公立医院运行监管.⑶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以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为核心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制度.⑷实行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任职资格条件,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⑸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 两级两次考核 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总额挂钩.⑹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制定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财政局等负责) 3.改革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⑴实施公立医院编制、岗位总量控制和备案管理.⑵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同岗同待遇,形成双向选择、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激励有效、保障公平的灵活用人机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规范.⑶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收入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医院人均收入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2015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2.7%,2017年提高到40%.⑷实行绩效工资制,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积极探索股权激励、年薪制、特殊津贴制、协议工资制等多元化分配方式.⑸合理确定医院院长绩效工资水平,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据实安排.⑹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制定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4.推进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根据国发〔2015〕2号和国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统一部署,推进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⑴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⑵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⑶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采取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市人社局等负责) 5.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探索建立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资金平台,研究制定各级公立医院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办法.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予以保障.县级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加大对传染类、精神类专科的支持力度,明确定向或定额补助政策.(市财政局、市目标考核办负责) 6.实施公立医院清产核资.⑴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市属7家公立医院财务、负债和资产状况核算工作,奠定公立医院创新管理机制、深化对外合作基础.⑵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同级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逐步化解.⑶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资产监管职责,加强医院资产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 7.推进市属医院对外合作.⑴2015年6月30日前制定出台深化公立医院对外合作指导意见,给予合作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支持.⑵支持市属公立医院根据自身实际,以北京、上海知名医疗机构为合作重点,探索采取公立医院托管、医疗技术合作、合作建设分院、社会资金参股等方式,深化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巩固提升皖北医疗中心地位.⑶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与上海复旦大学合作共建皖北妇儿医院,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与上海长征医院合作共建分院,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以资产重组为纽带的合作共建项目,支持市第四人民医院引进股权投资建设医养结合项目,支持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皖北职业病防治医院,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引进社会资本创建皖北妇产医院.(市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8.引导公立医院学科错位发展.⑴在综合发展的基础上,按照错位发展、提升特色的原则,支持公立医院突出发展重点,打造区域医疗品牌.⑵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科、妇产儿科、心胸外科,市第二人民医院心内科、眼科、手外科,市第三院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神经外科、骨科,市第五人民医院肝病科、结核病科,市中医院中医心血管科、中医治未病科等重点学科建设.⑶支持蚌医一附院呼吸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科,蚌医二附院泌尿外科、整形外科,解放军123医院微创外科、耳鼻喉科,安徽省荣军医院精神科等特色专科建设.⑷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加强重点学科和薄弱科室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9.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⑴2015年6月30日前,结合《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以

363 框架为引领推进城市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完成《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30年)》修编工作,加快构建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层级合理、功能完善、协同有序、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⑵加快建成市中医院淮上区新院区,加快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规划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市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建重点项目.⑶支持蚌医二附院淮上区新院区、蚌埠医学院龙湖医院等驻蚌医疗机构项目建设.⑷县级卫生体系发展规划由三县政府负责编制.(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10.拓宽公立医院融资渠道.⑴引导公立医院因地制宜实施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成立混合所有制医院,转变管理机制,筹集建设资金.⑵鼓励公立医院通过申请国外政府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更新大型医疗设备.⑶支持公立医院利用收支结余、闲置房产设备、人才技术、品牌信誉等对外投资,获取收益用于医院建设和发展.(市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11.大力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建立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经济核算制度,围绕专业服务、减轻负担,通过委托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保安、保洁、绿化、物流、餐饮、洗涤、停车管理、污物处理、设备维护等保障性、辅助性服务对外开放.制定市属7家公立医院后勤服务打包招标采购办法,实施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确保公立医院后勤人员支出逐年下降.(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共资源局等负责)

(二)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2.建立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⑴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制定工作,综合运用价格、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激励约束措施,并辅以必要的行政规范,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2015年初步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常见病、多发病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2017年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⑵2015年6月30日前完善常见病种入院、出院标准、转诊办法和医保支付办法等制度,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医保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患者的报销比例,降低未经基层首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非急诊患者的报销比例.(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负责) 13.建立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⑴市区以大型公立医院为龙头,与一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城市医联体,合理划分区域,突出特色,错位发展.⑵三县由县级卫生部门统筹规划县域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2―3个县域医联体.按照县管乡用、适时轮换的原则,鼓励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或本科以上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由县级公立医院统一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⑶在医联体内建立分工协作机制,通过技术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轮岗、远程诊疗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推动优质医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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