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31
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 (年生产200吨三元乙丙胶条、200吨PVC胶条) 环保措施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Dandong Chemical Institute of Light Industry Co.

, Ltd. 国环评证 乙 字第

1506 号二一九年三月 目录1概述

1 1.1建设项目由来

1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 1.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2 2总则

3 2.1编制依据

3 2.2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7 2.3评价适用标准

8 2.4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1 2.5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2 2.6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

13 2.7评价重点

18 2.8评价技术工作程序

18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 3.1项目技术改造前现有情况

20 3.2技术改造后项目概况

36 3.3影响因素分析

41 3.4污染源源强核算

55 3.5项目污染物排放 三本账 核算

56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8 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8 4.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59 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9 4.4区域污染源调查现状

71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2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2 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72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88 6.1污染防治措施

88 6.3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汇总

103 6.4环保资金投入和资金来源

104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5 7.1社会效益分析

105 7.2经济损益分析

105 7.3环境效益分析

106 7.4小结

106 8环境管理与计划监测

107 8.1环境管理

107 8.2环境监测

108 8.3调试期间的环境监控和管理

109 8.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11 9选址可行性和相关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

114 9.1选址可行性分析

114 9.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17 9.3 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

126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9 10.1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

129 10.2环境质量现状

129 10.3污染物排放情况

130 10.4主要环境影响

131 10.5总量控制

133 10.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34 10.7环境保护措施

134 10.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35 10.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6 10.10总结论

136 附件 1. 环境现状评估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 3. 四条红线相关文件 4. 关于刘二堡镇塑胶企业整改工作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 5. 监测报告(丹东市精益理化测试有限责任公司) 6. 房屋拆迁意向协议 7. 企业拆迁承诺书 附表 附表一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表二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三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1概述 1.1建设项目由来 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于2010年3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厂址位于辽阳县刘二堡镇三岔子村,主要从事橡胶密封条加工和生产(营业执照详见附件2),由于本项目建厂时环保意识薄弱,没有考虑到项目的环境影响,没有履行环保相关手续,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查期间,受到群众举报,被列为环保督查案件,辽阳县政府责令辽阳县刘二堡地区所有塑胶企业全部停产整顿,并要求其补办环保手续.2017年12月辽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辽阳县刘二堡镇三岔子村塑胶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辽阳县刘二堡三岔子村塑胶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见附件3),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被纳入专项整治的名单当中,企业按照专项整治方案从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整治,并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18年4月刘二堡镇人民政府联合辽阳县环境保护局、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刘二堡塑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说明》,该说明从规划选址、产能过剩、水源保护和产业政策方面说明了项目选址的可行性.根据《辽阳县刘二堡三岔子村塑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本项目位于辽阳县刘二堡三岔子村塑胶工业集中区范围内,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辽阳县刘二堡三岔子村塑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见附件3).根据《关于刘二堡镇塑胶企业整改工作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辽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第十二期)文件(会议纪要文件见附件4),企业已经基本整改完成,并鉴于塑胶行业违规建成多年,已超过环保违规法定处罚追诉期,不再予以处罚.企业在整治期间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进行全面治理,安装并调试了废气治理措施,并自行委托了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治理效果进行了自行监测,经过环保措施技术改造后基本符合环保相关管理要求. 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地址位于辽阳县刘二堡镇三岔子村,共分南北两个厂区,总占地面积4230平方米,其中北厂区占地面积3150平方米,南厂区占地面积10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0平方米,其中北厂区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南厂区建筑面积440平方米,主要从事PVC胶条和三元乙丙胶条的生产,其中南厂区生产三元乙丙胶条,北厂区生产PVC胶条,三元乙丙胶条和PVC胶条生产能力均为200吨/年.企业投资100万元对企业的环保措施进行了技术改造,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主要新增环保措施为布袋除尘器、油雾沉降器和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机用于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同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固体进行了全面的治理,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按照 三同时 要求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2017年6月21日通过)的有关规定,受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的委托,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1),丹东市精益理化测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评价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与污染源监测工作. 我公司根据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对该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项目附近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调查,并按国家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和排放源强;

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

建设项目生产对地表水及地下水影响;

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为橡胶制品生产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辽宁省产业政策;

符合 四条红线 要求;

符合辽阳县刘二堡三岔子村塑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要求;

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项目所在区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环保措施技术改造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 辽阳县刘二堡镇三岔子村塑胶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要求;

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对厂区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为避免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对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任务依据 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1.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年11月7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修订),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2.1.3环境保护政策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16日);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4.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年第31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6.《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政发〔2018〕31号);

7.《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8]60号);

8. 《辽宁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18〕69号);

9.《辽宁省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40号). 2.1.4导则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

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9)》;

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1.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BJ140-90);

12.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13.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1990);

1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过技术条件》(GB12463-90);

1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6.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2.1.5法规与规章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2017年6月21日通过);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订)》,自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2011年6月1日;

4.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7月26日. 5.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6.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3年版);

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政委令第1号,2008年8月1日);

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

9.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文);

1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

1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国环规环评[2017]4号;

13.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14. 《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 的公告》(环保部2012年51号公告);

15.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文件;

16. 《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

17.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环境风险风范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2]346号;

18.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环发[2012] 9号;

19.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号);

20.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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