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2
关于开展全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省直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在实现中原梦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100名师德先进个人,并从中评选表彰10 名师德标兵,推荐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参选对象以一线教职工为主,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学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表彰.各市在推荐时,应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特别要注意推荐民办学校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幼儿教师.同时向县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二)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三)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钻研进取,遵章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促进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积极实践,社会效益显著.

(四)关爱学生,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勇于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热情服务学生,乐于助人,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根据各市和高校职工总数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民主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应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省辖市所分配名额,独立建制者由同级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单独推荐,非独立建制者由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教育工会协商推荐(以教育工会为主);

各高校分配名额,由同级工会负责推荐.候选人名单须在广泛征求职工会员意见并予以公示后,向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申报.

(三)评委评审.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成立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全省师德标兵,未评选上师德标兵的为师德先进个人.

(四)公示表彰.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的全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在省总工会网站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拟在教师节前夕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称号,师德标兵报经省总同意后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和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突出师德建设,B5纸双面打印,一式十五份).事迹材料标题用2号宋体,正文用3号仿宋,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

(二)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将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中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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