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02

3、小学招生对象为凡在我区居住的具有我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学校不得安排和接收未满6周岁法定入学年限的儿童入学.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学生. 认真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要求,非我区户籍但在我区购房、有居住证人员和父母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流动人员及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4、积极落实军人子女、归国华侨等入学政策,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提供入学保障.凡是符合教育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规定的军人子女,由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就学.高层次紧缺人才子女就学将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齐人引办〔2018〕2号)规定执行.

5、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6、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其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者入 私塾 等社会培训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招生程序 6月1-30日,招生工作宣传、适龄儿童少年普查、制定招生工作方案.6月1日-12日,区教育局于对全区适龄儿童、少年调查统计.6月12日,各义务教育小学上报适龄儿童统计表,并审查小学毕业年级毕业生名册以及户口或居住地房产证(或房屋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及正规税务票据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户口、居住证、购房房产证、房屋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及正规税务票据等材料,确定全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分布情况.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分布情况确定区内中小学学区范围,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本区招生工作方案,上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6月20日前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学校招生及 阳光分班 方案,并送交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 6月24 - 28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 阳光分班 工作方案向社会公示.通过区政府网、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热线、校园网络、新闻媒体等途径将省、市、区关于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方案及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转学流程、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公示,使每个新生家长了解新生入学的相关要求及 阳光分班 办法. 7月1-15日,区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 小学招生入学: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片区内户籍居住地、房产证、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准一年级适龄儿童全部免试登记入学.非本区户籍,未购房、未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7月2-5日,受理我区区内户籍在本学区或非我区户籍但在本学区购房或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报名;

7月8日,学校上报第一批报名登记表及进行资格认定;

7月9日-11日受理区内外来人员的适龄子女(非我区户籍但未在本学区购房或取得居住证)报名.7月12日上报第二批报名登记表及进行资格认定.7月2日-10日,榆树屯镇、水师营满族镇适龄儿童到所在镇相应小学报名,7月12日学校上报新生登记表.新生报名时应携带:户口、居住地的房产证、房屋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及正规税务票据等,流动人口的户口、居住地的居住证、购房的房产证、房屋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及正规税务票据等材料. 初中招生入学:区内初中入学由教育局依据学区和学生户籍居住地、房产证、居住证等情况统一安排,免试就近入学.7月12-14日,教育局完成初中招生分校工作.榆树屯镇、水师营满族镇小学毕业生采取对口升学方式完成入学. 8月20日,义务教育学校下发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22日,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各校进行阳光分班. 8月23日,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各校进行阳光分班. 在分班后的当日将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 8月30日前,完成初中新一年学生电子学籍转接工作.9月1日-30日学校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