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2
3706720170001 行政许可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初审 服务指南 海阳市公安局发布 2016-12-31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初审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3

(二)实施机构…3

(三)申请主体…3

(四)初审地点…3

(五)办理依据…3

(六)审批条件…3

(七)申请材料…4

(八)收费标准…7

(九)咨询服务…7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初审)8

(二)受理…8

(三)办理进程查询…8

(四)收证…8

(五)流程图…8

三、法律救济…9

四、表单填写…9

五、有关说明…9 附件1

10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初审地点、受理地点、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初审 编码:37068720170001

(二)实施机构:? 受理加入和恢复中国国籍初审的机关,在境内为定居地的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境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或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受理退出中国国籍申请的机构,在国内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局,直辖市公安局;

在国外为驻外使、领馆.

(三)申请主体: 受理加入和恢复中国国籍初审的外国人 、无国籍人员和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主要指具有中国血统的外籍华人) 受理退出中国国籍申请的中国公民

(四)初审地点: 海阳市济南路88号海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五)受理地点: 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五)办理依据: 《国籍法》(1980年9月通过)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六)审批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

2、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

3、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中国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

??? (2)定居在中国的;

? (3)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4、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申请恢复中国国籍.(主要指具有中国血统的外籍华人)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1、请示.

2、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附件2).

3、申请人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放弃外国国籍的书面申明.申请人未满18周岁应提供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其加入中国国籍、放弃外国国籍的书面申明.

4、申请人是中国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的,提交申请人与中国籍近亲属的关系证明、中国籍近亲属的身份证件、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生活保障证明、中国籍近亲属对其加入中国国籍的意见. 中国人的外籍配偶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婚姻关系应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只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中国籍父或母曾定居国外的证明. 申请人已定居中国的,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侨民未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提供定居类的《外国人居留证》及取得侨民身份的相关历史档案. 申请人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提交与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事由相应的证明.如对我国公民收养的外籍子女,需提交领养公证书.对中国有特殊贡献的,需提交有关单位(国务院所属主管部、委、局及省级人民政府)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如 千人计划 引进人才,需提交人才需求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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