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2 |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拟引进人才的有关学历、职称、荣誉及工作业绩等书面资料进行确认和核实;
3.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着重考核业务能力、学术成就等方面;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确定引进人才人选,办理直接调动或者柔性引进手续.对于不符合直接引进条件的人才,按照厦门市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5.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当年度引进人才进行评审,确定等次. 第九条 区属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引进教师人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引进教师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中共思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