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02
中山市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2018版) 拟稿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工种,不得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规定,只对纳入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书管理系统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给予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因此,《中山市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2018版)》参考上述要求,只将人社部门参与鉴定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列入目录范围.

二、与《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不同,《中山市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仅适用于技能人才培养,目的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向紧缺适用技能人才倾斜,降低其培养成本.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用人单位依托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现有培训能力,结合本市产业发展需求,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快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中山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服务行业工种,包括育婴员等,相关技能人才即使暂时短缺,也可通过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经众多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后,及时缓解供需矛盾.

三、《中山市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2018版)》以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保持相对稳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予以动态调整,目录适用期为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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