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2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第1项的复印件和第2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5日五个工作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9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4日9时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开标室).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二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招标项目联系人:苏先生、冯小姐 联系

电话:0750-3880726 传真:0750-3880726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201200270902643293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市分行 江门市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9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门市江海区社会服务发展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采购.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将项目包组内容拆散来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且在江门市江海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或活动范围在江海区的;

熟悉江海区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情况;

项目负责人具有两年以上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经验;

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以及履约能力. 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固定合同价.应包括提供日常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限内各类可调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及本招标文件涉及范围的服务进行总承包报价.结算时按投标人的中标总价进行结算.报价为不变价,中标候选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以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原因增加任何费用.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中标供应商(含员工)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均不负责. 项目服务周期及最高限价: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年,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分三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签订服务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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