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02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关于对政协区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号 提案的答复 李桂华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机制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自2012年开始,启动建设城乡居家养老设施.

截止目前全区共建成居家养老和互助养老项目12个,其中昆阳街道3个,即月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下方古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汉营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街镇1个,即朱家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宝峰街道1个,即上方新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晋城镇7个,即晋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富有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合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孙家村坝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柴河村养老互助站、永河村养老互助站.目前还有在建项目3个. 正在运营的有月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下方古城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朱家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晋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合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关于"建立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的建议 为积极推进我区的居家养老改革试点工作,晋宁区老龄办、晋宁区民政局、晋宁区财政局、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宁区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昆明市城乡社区居民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老办〔2017〕28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17年1月1日施行.《意见》明确,公建公营的城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设置政府公益性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老年人在300人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老年人300至600人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5-7名专职工作人员.农村居家、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中心(站)设3-7名专职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套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 同时,《意见》还明确规定,公办、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投入使用后,在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下,每年由市、区两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每个居家养老中心(站)给予不低于2.4万元的运营补助经费,由市、区两级分板块按比例承担(目前我区按5:5比例承担),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增长,同时,在建设资金上也按城乡建筑规模给予相应的补助.

2、关于"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自2016年起开始探索失能老人护理照料模式,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2018年5月,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关爱失能老人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老办〔2018〕5号),采取"子女+邻里"结对护理服务方式,给予护理人员每月200至300元不等的护理费用,计划在40个村(社区)探索困难失能老人护理照料模式,有序推进试点项目实施. 为解决老年人的就餐问题,昆阳街道下方古城村大胆推出了"集体补助,互助开伙,爸妈结对拼饭"(爸妈饭桌)的独特路子,这在全省属于首创."爸妈饭桌"是由老年人自由组成10人以上的互助小组搭伙做饭,参加"爸妈饭桌"的老年人每月能享受到村组给予的300元的补贴,由60多岁的"年轻老年人"轮流做饭,体弱多病和年纪大的老人只管来吃现成饭,生病没来的,小组成员还会主动送饭上门."爸妈饭桌"的推行,有效地缓解了空巢老年人"吃饭没人管,生病没人问"的现实问题,激发了邻里间相互照应的责任感,让空巢老人得到应有的协助.三合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去年5月1日起,就开始集中煮饭,老年人自愿报名统一就餐(老年人一餐只用出3元钱,其余由村集体承担),子女放心在外工作,不再为家里老年人的一日三餐而发愁.在解决老人就餐问题的同时,村委会还组织医护人员定期为老人们进行体验,进行心里疏导. 您在建议中还提到"养老时间储蓄"的建议,值得探索,我们将结合实际适时在一至两个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委会或社区开展试点,争取探索一个较好的模式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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