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1
宁波大学文件宁大政〔2012〕142号 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 聘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经第15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宁波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聘任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宁波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聘任的 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科研和社会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依据学校人员聘任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高层次人才主要指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海外人才和应用型人才.面向学校教学科研岗位、教辅和职员岗位,重点引进博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中,根据实际条件,分为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等层次.学科领军人才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长(副组长)或成员、 863项目 和 973项目 首席科学家、海外著名学者、国家 千人计划 入选者、浙江省 千人计划 入选者、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 钱江学者 特聘教授、宁波市 甬江学者 特聘教授等. 高层次人才引进,要与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紧密结合,重点向学校确定的重点发展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倾斜.

二、在正常人才引进程序基础上,根据高层次人才特点采取特殊引进程序.

(一)组织考核 1.应聘者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填写《宁波大学引进人才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属子女情况、工作和学习简历、教学和科研业绩、个人承诺(签字). 2.各团队组织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组成员应包括团队带头人、团队方向带头人、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教授等专家,组长由团队带头人担任,考察形式自定,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团结协作精神和身体状况等各方面情况,明确应聘者的学科方向、专业归属、承担课程,并确定博士及硕士以下人员的指导教师;

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还须对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进行考察;

并填写引进登记表.(对于暂未组建团队的学科和专业,暂由学院组织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考察.) 对于按照优秀博士引进的人员,考察组提出聘任意见. 对于其他人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考察组提出初步聘任意见.

(二)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提出引进聘任意见 对于按照优秀博士引进的人员,由学院审定聘任,报学校备案. 对于其他人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学院审核后送人事处,报学校审定.

(三)人事处研究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拟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须在学校组织的引进人才答辩委员会上进行公开答辩 1.引进人才答辩委员会成员 由学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和相关学科专家共11-15名组成,其中校外相关学科专家数量不低于总数的1/3.学院院长一般须作为成员参加.委员会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 2.答辩程序 (1)学院院长介绍应聘者基本情况;

(2)应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应聘后的工作思路;

(3)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应聘者回答;

(4)答辩委员会成员投票. 3.答辩委员会票决规则 (1)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和岗位适合性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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