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01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局 关于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充实基层卫生队伍专业技术力量, 切实缓解人才供求矛盾,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秦人社[2012]15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秦发[201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通过公开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已取得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非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 省市县选派在我县(或我县生源省市选派在外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 支医志愿者.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根据实际岗位需求状况,本次共为22家基层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条件表(附后).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对口专业;

4、具有青龙满族自治县辖区户籍或生源地(省市选派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 支医志愿者不受青龙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5、年龄

35 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2年4月20日――26日) 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网站、青龙满族自治县电视台、青龙人力资源网(http://www.qlrlzy.com)和青龙卫生信息网(http://www.qlws.net)、青龙时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2012年5月2日――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非普通类院校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应往届普通类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未报到者需携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已报到进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协议,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证明,填写《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已婚者报名需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到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大厅(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西侧)报名,同时交近期正面

1 寸同版免冠彩照4张,并按物价部门规定交综合考试费100.00元. 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且相同职位统一报名.一般招聘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必须达到3:1及以上,急需招聘职位(口腔、影像、麻醉、公卫、检验)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必须达到2:1及以上,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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